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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知识产权成人考试专业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商标局、**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法、著作权法(版权法)、**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原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
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在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则通常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商标,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较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所发展,皮卡*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直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才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使用,延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