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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润泽通钢铁有限公司
规范中机电部分,强制要求(来源规范):暖通部分:(1)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当**穿越时,须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伸缩节;(2)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300mm 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3)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2 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0m 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抗震支架,风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和设计应符合本规范*8章的要求。(4)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其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抗震支架的设计依据1、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2、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1.0.4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进行抗震设计。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抗震设计;不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机电工程的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