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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呢?离婚时保护子女的权益要注意哪些事项?照顾好子女的权益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离婚时,应保护好子女的合法权益。要做到分割财产不侵权、分割财产应倾斜、监护责任要明确、抚育费用须给付、抚育费用可变更。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分割财产不侵权
在离婚时,在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的情况下,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践来看,子女财产大体分为三大类:
1、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无偿取得的财产;
2、因劳动或其他有偿取得的财产;
3、专‘l’供未成年人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
4、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分割的原则。
男女各自的**物品,如男女平时**的本人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要尽可能分给本人,从一方父母处继承所得的有特殊意义的物品,也尽可能分给受继承的一方。
5、经济帮助原则。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不论是女方还是男方,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就应当对生活困难方给予适当帮助,在住房或其它财产上进行照顾,武昌离婚纠纷,适当多分。
6、补偿原则。
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对符合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l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具有离婚请求权,凡是人民法l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离婚纠纷答辩,法l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纠纷起诉状,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l院不予受理。离婚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对于当事人不知道离婚请求权损害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释》*三十条规定了法l院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的规定,以避免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未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