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信息标准化体系亟需建立
相对于传统物流,现代物流的管理与运作表现在系统性、智能性、自动化、一体化等方面。透过这些表现,其本质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物流技术与装备的现代化和自动化,二是物流系统的信息化。亦即一是硬件二是软件,硬件是为了完成行为目的,软件是为了完成思维目的。物流信息系统是在物流管理与运作中完成思维目的“神经系统”,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关键。
现代物流运作需要跨系统、跨行业和跨地区,并不是在一个封闭的小系统中运作,这就需要在不同的物流系统之间实现信息交流,如:企业间的物流信息数据需要交流;不同地区间物流信息数据需要交流;供应链系统间的信息需要交流;不同物流软件系统数据通信需要物流信息交流等等。这些不同的物流系统之间的交流需要大家共同遵守标准的交流“语言”,亦即遵守共同的信息交换“标准协议”。这些物流信息交换的“标准协议”是物流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是“物流信息高速路”上的交通规则。
如果没有共同的标准,物流信息系统在交换数据时需要作特别转换,或者重新输出打印,而后再录入输入;或因信息的混乱和无规则使得系统运行出现多余信息的同时又丢掉必要信息,使物流系统瘫痪,严重降低物流效率。
国外在推进物流信息化时,曾为统一各自不同的信息系统的标准而颇费周折,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走过许多弯路。而中国现代物流刚刚起步,物流信息化也刚刚起步,此时借鉴国外经验,采用国家主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与国际信息化标准组织合作,大力推进物流信息的标准化,可以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促进中国物流现代化进程。(备注:我在2001年提出这一建议,目的就是想在起步阶段就大力推进标准化,让中国物流信息标准化少走弯路。但现实是中国物流信息标准化的弯路一点也没少走,现在物流信息标准化仍是物流标准化的短板)
物流信息系统是跨行业、跨企业、甚至跨国界的系统,涉及交通、仓储、包装、装卸、分拣、配送、生产、采购等多种作业,因此物流信息标准将涉及不同的行业的物流作业,因此物流标准不可能自立门户,另搞一套,而是必须结合物流系统特点,以物流作业为核心,采用包容性和开放性原则,尽量吸收交通、仓储、货运、报关、通信等现行国家信息分类标准,或改进原有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标准化体系。
建立中国物流信息标准化应加强**协调,并接受国家标准化制定与管理部门的指导,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如学习日本、美国等国家在推进本国标准化方面的主要经验,避免各自为政,各搞一套的做法。中国物流信息标准化体系应重点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基础标准:这是制定物流信息标准应遵循的、全国统一的标准,是制定物流信息标准必须遵循的技术基础与方法指南。
2、业务标准:物流活动中采购、运输、装卸、仓储、包装、生产物流配送、流通加工等等方面的信息交换的技术标准,对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相关标准:与物流信息交换有关的专门领域标准,如EDI标准、GPS标准、电子商务标准等等。
在物流信息标准系统中,如已有了国家标准,要首先采用国家标准,对其中不适应物流系统实际的部分要结合物流系统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修正建议;对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在国家标准没有覆盖的领域要根据实际引进和采用;对业已成熟的信息交换标准**采用,并纳入物流信息标准系统。对确实需要重新制定的物流信息标准,要通过大量调研,广泛搜集标准资料,并借鉴*物流软件企业已经形成的事实标准,研究制定新标准,切不可自立门户,浪费人力财力。
二、中国物流信息关键标准分类分析
物流信息标准化体系主要由基础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以及单项标准组成,其中基础标准为**层,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处于*二层,各单项标准处于*三层。下面就几个关键的物流信息标准进行介绍。
1.物流术语标准
物流用语常常因国家、地区、行业、人员的不同而具有不同含义,在传递物流信息时可能引起误解和发生差错,因此,必须统一物流专业术语,为物流信息交流提供标准化的语言,这是物流信息标准化的基础工作。2001年8月开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国物流学会颁布施行的《物流术语》国家标准,收入并确定了当前物流领域已基本成熟的145条术语及其定义,为我国物流信息标准化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
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是物流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专业领域和分支,核心就是将大量物流信息进行合理化的统一分类,并用代码加以表示,构成标准信息分类代码,便于人们借助代码进行手工方式或计算机方式的信息检索和查询,这是物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由三个层次组成,**层次为门类,*二层次为类别,*三层次为项目。美国从1945年起就开始研究标准信息分类编码问题,1952年起正式着手物资编码标准化工作,经过6年的时间完成了国家物资分类编码。我国从1979年起着手制定有关标准,到现在已经发布了几十个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特别是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分类与代码,基本做到了数据元与分类代码齐备,构筑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代码体系,而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尚处于建设和开发中。
3.物流信息采集标准
对物流信息的采集方法、手段、格式等进行统一规定,如在条形码标准中,对使用条形码的种类、使用范围以及每种条码的排列规则、起始符、终止符、数据符、效验符和空白区等参数进行规定,并统一条码的阅读和处理程序标准等;在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简称RFID)的电子标签(TAG)标准中,对电子标签的信息存储格式、外形尺寸、电源形式、工作频率、阅读方式、有效距离、信号调制方式等进行统一规定;**定位系统(NavigationTimingandRangingGlobalPositionSystem,简称GPS)技术标准中,对覆盖范围、可靠性、数据内容、准确性以及多用性等指标进行规定。
4.物流信息传输与交换标准
对物流信息的通信协议、传输方式、传送速度、数据格式、安全保密、交换程序等进行统一规定。如在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简称EDI)标准中,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对数据格式和报文标准进行了制定,在联合国的UN/EDIFACT标准基础上制定了流通领域的EANCOM标准;通信标准在ISO-OSI国际标准化组织开放系统互连参考模型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标准,如对于食品杂货采用UCS标准(UniformCommunicationStandards,即统一通信标准),对于大多数商人采用VICS标准(VoluntaryInter-IndustryStandardsCommittee,即自发的行业内通信标准**)、对仓库采用WINS标准(WarehouseInformationNetworkStandards,仓库信息网标准)、对运输经营者采用TDCC标准(TransportationDataCoordinatingCommittee,运输数据协调**)、对汽车行业采用AIAG标准(AutomotiveIndustryActiveGroup,即汽车行业行动小组);通信方式采用点对点(PTP)、增值网络(VAN)和报文处理系统(MHS)三种方式等。我国在EDI方面应用较多的有《贸易数据元目录标准数据元》GB/T15191-1997、《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的电子数据交换代码表》GB/T16833-1997、《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的电子数据交换的语法实施指南》GB/T16703-1996等标准。
5.物流信息记录与存储标准
对物流信息的记录、存储和检索模式等进行规定。如对存储介质、存储形式、存储过程、数据库类型、数据库结构、索引方法、压缩方式、查询处理、数据定义语言、数据查询语言、数据操纵语言、完整性约束等制定统一标准。目前有关的标准有ISO8571-2:1988(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现已成为我国国家标准GB/T16505.2-1996)的《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文卷传送、访问和管理*2部分:虚拟卷存储器定义》、ISO3788:1976(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现已成为我国国家标准GB/T6550-1986)《信息处理交换用9磁道12.7毫米宽63行/毫米调相制记录磁带》等。
6.物流信息系统开发标准
对物流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制造、安装检验、运行和维护直到软件引退(为新的软件所代替)等建立起标准或规范,如过程标准(方法、技术、度量等)、产品标准(需求、设计、部件、描述、计划、报告等)、专业标准(职别、道德准则、认证、特许、课程等)以及记法标准(术语、表示法、语言等)。目前有关的标准有ISO5807(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现已成为我国国家标准GB/T1526-1989)的《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ISO8631:1986(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现已成为我国国家标准GB/T13502-1992)《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的约定》、ISO/IEC10165-1:1993(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现已成为我国国家标准GB/T17175.1-1997)《信息基础开放技术互连--管理信息构造*1部分:管理信息模型》等。
7.物流信息安全标准
为防止或杜**物流信息系统(包括设备、软件、信息和数据等)的非法访问(包括非法用户的访问和合法用户的非法访问)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如物流信息系统中的用户验证、加密解密、防火墙技术、数据备份、端口设置、日志记录、病毒防范等,当前我国的有关标准有GB/T18019-1999《信息技术--包过滤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GB/T18020-1999《信息技术--应用级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GB/T15277-1994《信息处理--64bit分组密码算法的工作方式》、GB/T15278-1994《信息处理--数据加密物理层互操作性要求》、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5851-199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带消息恢复的数字签名方案》等。
8.物流信息设备标准
对交换机、集线器、路由器、服务器、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条码打印机、条码扫描器、存储器、数据终端等一系列物流信息设备所制定的通用标准和技术规范,现有的标准如GB/T15533-1995《信息处理系统--小型计算机系统接口》、GB/T14715-1993《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技术条件》、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等。
9.物流信息系统评价标准
对物流信息系统产品进行测试、评价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现有的标准如GB/T17544-1998《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17917-1999《商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GB15532-1995《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13423-1992《工业控制用软件评定准则》、GB/T16260-1996《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等。
10.物流信息系统开发管理标准
对物流信息系统开发的质量控制、过程管理、文档管理、软件维护等一系列管理工作所制定的统一标准,现有的如GB/T16680-1996《软件文档管理指南》、GB/T12505-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4394-199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8567-19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