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 | 产品数量: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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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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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授权代表(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是指由位于欧洲经济区?EEA(包括 EU 与EFTA)境外的制造商明确*的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该自然人或法人可代表 EEA 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欧盟相关的指令和法律对该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职责。 为了更好地保护欧盟的消费者和环境,欧盟的法律要求,为了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制造商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加贴了 CE 标志的产品必须标有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络地址;如果制造商来自欧洲经济区?EEA(包括 EU 与EFTA)以外的国家,其产品必须同时标有制造商和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和联络地址。欧盟授权代表的职责包括: 1/ 作为制造商*的授权代表,负责与欧盟范围内各个国家的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联系,处理医疗器械的事故、投诉、不良事件以及召回等工作; 2/ 保留制造商的 CE 技术文件,当监管机构提出问题时,进行联络制造商、回复和沟通; 3/ 受制造商的委托,在欧盟进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4/ 受制造商的委托,申请欧盟颁发的自由销售证书。 欧盟外制造商为什么需要一个欧盟授权代表? 根据欧盟的法律要求,为了实现产品的可追溯行(traceability),制造商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加贴了CE标志的产品必须标有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络地址, 如果制造商来自欧洲经济区EEA(包括EU和EFTA)以外的国家,其产品必须同时在标签(铭牌或包装)上标有制造商和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和联络地址。 为确保欧盟主管机关能适时的查验到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技术文件(TCF),境外制造商应将较新版本技术文件保存在欧盟授权代表处,保存时间为自最后一批产品出口后10年。 欧盟境外制造商的产品在欧盟出现任何故障/事故/召回等问题,应由欧盟授权代表进行联络,通报,并与主管机关进行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