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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的相关介绍:
明确担保的诉讼时效期间。对于诉讼保全担保的诉讼时效期间问题,应否直接适用物权法和担保法关于担保诉讼时效的规定,笔者认为,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目的在于**被申请人利益不至于因申请人的错误申请而遭受损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于诉讼过程,简单套用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易于解决,为了明晰诉讼保全担保法律关系,应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诉讼保全担保的时效期间。至于规定时效期间多长适宜,笔者建议,诉讼保全担保的时效期间宜为6个月,从保全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之日、当事人撤诉之日、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的相关介绍:
*十四条申请保全人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恶意获取信息,侵害被保全人合法权益的,北京诉前诉讼保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有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申请保全人,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条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诉讼保全,需要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应当在保全裁定书和协助通知书送达当日办理登记手续;有多个保全裁定书和协助通知书的应当按照送达的时间先后办理冻结手续,不能确定当日送达先后时间的,视为相同顺位的保全措施。
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的相关介绍:
*二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应当通过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北京诉讼保全,应当及时提交人民法院,并附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委托保全函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仲裁机构。
*三条人民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的,由人民法院审判部门作出裁定后,移送执行部门实施。
*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北京财产保全,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非紧急情况的,应当在接受申请后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