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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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化车间应进行专门设计,电子净化车间,其主体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吊顶、分隔墙等构配件及保温、隔热、装饰材料,应尽量采用不燃材料或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
(2)其他建筑改建为洁净声一房的,也应进行专门设计,并经公i安消防部门审核。一般不得破坏原来的防火分隔,新用的保温、隔热、分隔等材料及装饰材料尽量不要采用可燃材料,如要使用的,应经过防火处理。
食品加工净化车间以采用钢混或砖砌结构为主,并根据不同产品的需要,在结构设计上,适合具体食品加工的特殊要求。车间的空间要与生产相适应,一般情况下,生产净化车间内的加工人员的人均拥有面积(除设备外) ,应不少于1.5 平方米。过于拥挤的净化车间,不仅妨碍生产操作,而且人员之间的相互碰撞,人员工作服与 生产设备的接触,很容易造成产品污染。车间的**面高度不应低于3 米,蒸煮间不应低于5 米。加工区与加工人员的卫生设施,安徽净化车间,如更衣室,无尘净化车间,淋浴间和卫生间等,应该在建筑上为联体结构。水产品,肉类制品和速冻食品的冷库与加工区也应该是联体式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