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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件适用地区的不同,办理不同类型的公证。 中国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中国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较高人民法院与**部 《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中国香港的文书拿到中国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中国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中国香港高等法院(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中国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中国香港高等法院,最后拿到使用国驻中国香港领事馆; 3. 如果该国在中国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中国香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 登尼特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在中国香港创立总部,经过18年的累积,提供了一个专业的、对等的、可信赖的服务框架资源。如有更多咨询,欢迎随时拨打电话:0755-82144980、企业Q、邮箱:3001959162@联系梁小姐(Tannet Lqr)。登尼特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