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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埋法
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化尸窖或掩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发酵或分解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分为直接掩埋法和化尸窖——直接掩埋是根据需要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挖坑深埋病死畜禽或其产品;化尸窖是根据相应的技术要求提前打造好密闭空间,直接将病死畜禽或其产品投放其中。
发酵法
是指将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与稻糠、木屑等辅料按要求摆放,利用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产生的生物热或加入特定生物制剂,发酵或分解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特别注意!发酵法不适用于因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1、规模养殖场应该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
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2、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该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3、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法,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4、无害化处理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5、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并严格执行各种病死畜禽的技术处置规程。
6、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应消毒后共同深埋。
7、无法采取深埋方式处理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要定期向所在地或受委托的县(市、区)报告病死畜禽的收集处理情况。3.强化配置无害化处理设施。动物隔离场、畜禽**屠宰场、专业化活畜禽交易市场和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家禽3000只以上、兔300只以上的规模饲养场,原则上2015年年底前须依法建设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选择生物发酵等模式(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6)。不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必须与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处理协议。新建相关企业必须同步规划和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