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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1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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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危险品出口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手续 |
上海危险品出口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手续 |
我公司专业代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需要去哪几个部门申请?可咨询两用物项许可证负责人:彭经理:021-61762704 /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经营者以任何方式进出口的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核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的物项和技术、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必须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才能在海关办理货物通关程序。
根据2006年10月21日实施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商务部2006年第7号令),国家对以任何方式进出口的易制毒化学品如甲苯、丙同、丁酮、硫酸、盐酸及其混合物实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又在2007年发布23号公告,对上述的“混合物”做出具体解释,即“混合物”是指含有甲苯、丙同、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含量高于40%(不含)的商品、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商品,以及含上述5种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的商品。常见的商品有编码为38140000的有机复合溶剂、3506项下的各类胶水、3208项下的含有非水介质的聚合物溶液、3211项下的配置的催干剂、3403和3809项下的各类助剂,以及3824项下的杂项化工品等。
申请材料
一、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提供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签发的《监控化学品进口核准单》或《监控化学品出口核准单》原件。
二、放射性同位素进口:提供国家环保部签发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批表》原件。
三、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批复单原件。
四、核、核两用品、生物两用品、有关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易制毒化学品和计算机出口: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单原件。
五、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如采用书面申请方式,需下载一式两份申请表,加盖进口商公章。(申请表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相关申请表下载处下载)
六、外贸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
七、进出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
八、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九、如因异地申领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被委托人应提供进出口经营者出具的委托公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十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十二、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的相关材料。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办理程序:
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所有企业向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请。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在京中央管理企业向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部门申请。
放射性同位素进口:所有企业向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请。
核、核两用品、生物两用品、有关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易制毒化学品和计算机出口:在京中央管理企业向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部门申请。
两用物项咨询:彭经理:021-61762704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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