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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71012395,公司编号:14425943
产品规格: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产品数量:1000.00 平米
包装说明:深圳房屋工程竣工验收检测
产品单价:1.00 元/平米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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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服务中心
房建竣工验收程序是有房地产公司的员工来验收的。优点首先,二手房通常地理位置较好。如今,由于城市的扩张,新楼房通常只能建于远离城市中心之地,交通便利性较差,远不如建于城市中心地带的二手房。其次,二手房周边配套完备。一个新的社区从建立之初到成为一个成熟的社区通常要经过好几年的时间,所以新房周边配套普遍不如二手房,这也是很多人热衷于购买二手房的重要原因。*三,二手房的房屋质量更有**。经过几年的使用,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都会暴露出来,想要考察二手房的质量情况,除了通过自己的观察,还可以多与周围邻居交流,这样更*买到质量有**的房子。深圳房屋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服务中心,找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经理
二、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5)、**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1)、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2)、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4)、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房屋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单位,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含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宾馆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新、改、扩建室内娱乐场所工程竣工验收;新、改、扩建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四、 (一)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 (二)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行政许可权。 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 3、有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有关法规授权施工范围; 4、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结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和法规要求; 5、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五、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筑内装修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 3、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表明所检材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4、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5、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许可数量:总量无限制(但每个工程只许可一次) 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许可时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六、深圳工程竣工验收:
许可实施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 1.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如经我局监督人员检查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或者申报建筑工程现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经部长审批后退回原申报单位,待施工完毕后再行申报。 2.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请人受理回执单,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 (一)初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二)复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与审核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单。
(三)审定 1.标准:与复审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处长(科长)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 ,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四)告知 1.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2.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员办事结果;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报审项目暂退意见单》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措施: 1、此项审批将作为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并建立投诉制度,对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2、属市**消防局受理的审批项目由市**消防局受理室定期更新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注:受理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告知单》,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