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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阀在工程应用中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目前防火、排烟系列产品生产厂家不少,我们消防监督、建审部门和设计部门应严格把关,让甲方选用“三证”齐全、合格的产品,即要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公安消防机关的产品销售许可证、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报告。从国家检验报告和产品技术参数中可反映出产品性能和质量,其依据是国标《防火阀试验方法》GB15930-1995和《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GB15931-1995。其产品质量要求体现为5个方面:
1.1、温感器动作性能试验
对防火阀、排烟阀的感温元件,分别经恒温水浴、油浴的规定温度,通过不动作与动作试验,圆阀防火阀,检验其是否能按要求的温度准确地关闭。
1.2、关闭可靠性试验
在试验台上关闭操作250次,试件应能从开启位置灵活可靠地关闭,防火阀公司,各零部件应无明显磨损、变形以及影响其密封性能的损伤。以此来检验关闭的可靠性。
1.3、盐雾试验
将试件在盐雾箱进行喷盐雾试验,试件应能从开启位置可靠地关闭,防火阀直销,以此检验阀门在实际工程中的抗腐蚀能力。
1.4、漏风量试验
阀体前后在规定的压差条件下,试件单位面积的漏风量不大于700Nm3/(h·m2),以此来检验阀门关闭后的密闭性能。
1.5、耐火试验
通过耐火试验,根据在规定时间内的关闭能力和单位面积的漏风量两项指标,判定阀门的耐火能力。
另外从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其耐火极限为3h。
防火、排烟阀在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未设防火阀。
在建审过程中,发现有些工程设计图上消控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无防火阀,这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6.2.2条不符。设防火阀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消防控室的防火安全。
2、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的控制、显示功能不完善
根据规范GB50116-98中*6.3.9条的规定:火灾报警确认后,必须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同时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有的工程联动控制中不能分区控制排烟阀、排烟口,有的不能接收其反馈信号,不能反映出阀件的启闭状况。
3、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无气动防火阀。
GB50116-98中*6.3.4.3条要求:“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这要求在管网气体灭火系统中,必须安装气动防火阀,与消防控制设备联动。在个别工程中无此功能。
4、送风与排烟合用风道时无远程控制
有些建筑地下室、停车场采用送风与排烟合用风道时,我们发现送风机和排烟机前的截止阀只能现场手动,不能实现控制室的远程控制,平时,防火阀,送风机工作,其前端的截止阀呈开启状况,一旦发生火灾时,需人到现场去关闭风机前的截止阀,这很不实际,直接影响排烟系统。因此,建议其截止阀增加远程控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