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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快递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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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韩国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K: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简称:中韩产地证,FORM K):于2015年6月1日中国与韩国正式签订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号开始正式签发中韩优惠原产地证,我司与2015年12月20号正式在商检局申请到**份中韩优惠原产地证,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规定了自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生效后中韩两国国际贸易立可立刻享受关税优惠。中国将在较长20年内实现零关税的产品达到税目的91%、进口额的85%,韩国零关税产品达到税目的92%、进口额的91%。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采购、环境等! 办理中韩优惠原产地证常见办理问题: 问题1:怎么办理中韩产地证?办理中韩产地证的流程是怎么样呢? 客服回答:办理中韩产地证的话,只需要您填写一份中韩产地证的填写格式,您根据提单发票箱单这些相关清关单据来填写中韩产地证的格式,您填写完之后将格式发送给我,我帮您安排证书的核对件,您核对无误则可以安排出正本了 问题2:中韩产地证要怎么填写? 客户回答:请您根据相关的提单,发票来填写中韩产地证的格式,如有需要请参考格式尾页的填写规范,如有问题也可联系:李生 QQ.493011683 Tel: 填写规范如下: **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填明中国境内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名。该出口商名称**经我局备案。 *二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列明货物生产商的全称、地址、地区。如果证书货物由多个生产商生产,应填写所有生产商的全称、地址、地区,可增加附页;如果出口人或生产商希望该信息保密时,也可以接受在该栏注明“应要求提供”(AVAILABLE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商相同,该栏填写“同上”(SAME)。 *三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应填写常驻韩国的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地区。 *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的编号、装运口岸和到货口岸。 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 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月份需用英文大写表示,年份需打四位数。 如出货后申请证书,应填写具体运输工具编号;如出货当天或出货前申请证书,可只填写BY SEA或BY AIR等。 装运港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的港口,经中国香港转运可写SHENZHEN VIA HONGKONG。 卸货港应为韩国港口。 *五栏:备注 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则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依法登记的名称和所在地区。后发证书系统将自动生成“后发”字样(ISSUED RETROACTIVELY);重发证书系统将自动生成重发信息“原产地证书正本(编号 日期 )经核准的真实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R OF ORIGIN NUMBER…DATED…)。 *六栏:商品顺序号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较多不得**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七栏: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与货物包装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栏不得出现“中国香港、闽台或其他地区和地区制造”、或“见提单”、“见发票”等字样。 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需要贴唛的证书,此栏应注明IMAGE OR SYMBOL(I/S),不能留空。并应在申请书备注栏注明“M”或“贴唛”字样。 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六到十二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二页,以此类推。 *八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填写商品的名称,应按照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对商品进行详细描述,商品的描述以能确定H.S.六位数税目号为准。 应标明货物包装种类及包装总数量,总数量应同时用英文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如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 当商品描述结束时,加上“***”或“\”。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添加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内容的,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九栏:对应*八栏的货物名称填写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十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准。 (一)如货物*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填写“PSR”。 (四)货物适用协定文本3.3条(即附件3-B所列符合特定货物处理的310项产品)的规定,填写“OP”(详见附件)。 *十一栏:毛重或其他数量 货物毛重应以公斤计算,也可按照习惯填写其他能表明货物具体数量的计量方式,如体积、数量等。 *六栏的序列号、*八栏的品名、*九栏的H.S.编码、*十栏的原产**准及*十一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十二栏:发票号及日期 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出具,商业发票号码和日期不明,则应在此栏填写出口商原始发票的号码和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发票号日期**与发票一致。发票日期不能迟于 *十三、十四栏申请签发日期和*四栏出货日期。 *十三栏:出口商的申明 申请人须在此栏加盖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企业中英文印章及申报员手签,并填写申报地点和申报日期。此栏的申报日期**是企业实际申请日期,与*十四栏日期相同,且不得早于*十二栏日期。 证书进口国已经打印为韩国。 *十四栏:签证当局的证明 此栏由签证人员审核证书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公章。签证人签名**清楚、并留有足够的盖章位置,印章与签名不可重叠,如无特殊要求,只签一份正本,不签副本。 此栏的签证日期**是企业实际申请日期,与*十三栏日期相同,且不得早于*十二栏日期。 问题3:中韩产地证的后发 客服回答:货物未能在装运前、装运时或装运后7个工作日内签发的,可凭货物报关单及提单复印件(或电子资料)申请办理后发证书,证书补发有效期为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五栏标记“ISSUED RETROACTIVELY”。 咨询热线Q 手机 邮箱49301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