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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20峰会**人声明,到2015年年底完成共同对抗跨国公司*筹划行为的计划实施达成共识。这对中国而言,意味着通过全面加入国际反*筹划行动,提升自己的反*筹划水平,力堵跨国公司的*筹划通道。 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利润至少50%以上涉及国际交易,跨国资本流动日益便利,加之“*筹划天堂”等低税率、零税率“洼地”的存在,使得不少跨国公司通过跨境转移利润等手段逃避纳税,国际社会**携手改革现有国际税收规则体系。“G20启动的这项名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行动计划,堪称近**来国际税收体系较大改革。”地区*总局国际*司司长廖体忠表示。G20确定的改革原则是,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G20税收共识总体上对中国等实体经济活动丰富的地区有利,对*筹划地和低税地区不利。 近年来,**反*筹划合作行动一浪高过一浪,中国积极参与其中。去年8月,中国成为《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56个签约方,这是中国签署的**份国际多边税收协议。 根据G20峰会**人共识,为防止跨境逃*筹划,近百个地区和地区承诺在对等基础上实施金融账户税收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中国全面加入国际反*筹划行动,开展国际间税收*交换,是加强反*筹划的有效手段。 廖体忠告诉记者,中国于2008年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前瞻性地建立起了比较先进的反*筹划法律框架,近些年,我国反*筹划不断加强,对税收的直接贡献从2005年的4.6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013年的469亿元人民币。 文章来源/news2014/141124.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