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范围 :
1. 床上、餐桌、盥洗、厨房的亚麻等纺织制品;
2. 窗帘(包括窗帷)和幔帐帘帏或床帏等;
3. 手工制作装饰毯;
4. 篷盖布、天篷、遮阳篷、帐篷、船帆、风帆和野营用等物品;
5. 填充羽绒、弹簧或海绵橡胶或泡沫塑料等材料的被子、鸭绒垫、睡袋、靠垫、坐垫、枕头之类的物品;
6. 其他纺织品;
7. 手工(结织)地毯;
8. 机织的、非簇绒的或植物绒的机制地毯;
9. 簇绒地毯;
10. 针织或钩编的袜子;
11.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
12. 橱柜;
13. 坐具;
14. 厨房用其他木制家具;
15. 不另分类的其他家具;
16. 家具洗涤剂
17. 家庭和装饰等日用陶瓷制品;
18. 再生塑料制品;
19. 剂。
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二、增项认证
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申请;
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
三、企业认证
1.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企业),并按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
四、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五、复评认证
1.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
认证背景和简介
为了响应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国际生态标签运动的大背景下,原国家**倡导和发展中国环境标志计划。通过促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开拓中国企业的双绿色发展模式,推动我国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国环境标志计划正式开始启动。
环保认证
中国环境标志是*环境保护部授权颁发,中环联合认证中心(CEC)全权负责,是环保认证中认证。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
认证目的
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认证好处 :
● 自愿性:与其它ISO 14000系列标准一样,ISO TR 14025同样应遵守自愿性原则。这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管理政策已由过去的"命令控制"转为以市场调节为主要特征的自愿性原则。
● 开放性和协商性:成立一个正式的协商组织以利于有兴趣的团体参与,由于III型环境标志计划涉及到各个行业领域,并要制定相应的产品特性要求和进行生命周期评价,因此应尽可能多地吸收相关方来合作和协商。
● 体现产品功能特性:III型环境声明除了要考虑相关产品的环境性能外,还应保证将产品的功能和性能考虑在范围内。
● 透明性:应能证明III型环境声明计划开展和运作的各阶段的透明性,也就是其信息应能为有兴趣的团体所获取,以便于监督和做出适当的评论。
● 可得性:计划应保证其申请和参与对所有潜在的申请者公开,申请者必须满足相关产品种类的条件和其他程序要求条件,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他们应享有被授予发表声明的权利和被授予证书的权利。
● 科学性:应与ISO140☆0的原则相一致,以严格的工程学和方法学为基础来开展III型环境标志计划,从而准确地反映和传达声明中所包含的环境信息。
● 机密性:应保证所有被确认为机密信息的机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