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9999.00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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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查看人数: | 13 人 | 本页链接: | https://info.b2b168.com/s168-293711988.html |
公司编号: | 8919522 | 更新时间: | 2024-03-25 08:58:54 |
公司注册: | 昆山、太仓 | 代理记账: | 昆山、太仓 |
财税顾问: | 昆山、太仓 | 商标业务: | 注册、变更、续展 |
标准备案: | 企标、团标、采标、行标 |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一般,代理机构会提供以下业务:
1、整理原始单据、记账凭证;
2、出具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每月纳税申报及税款交纳,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4、新公司国报到等;
另外,有些机构可以提供免费的每月报税短信通知,邮件通知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或者具备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