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9999.00 个 |
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查看人数: |
21 人 |
本页链接: |
https://info.b2b168.com/s168-280750546.html |
公司编号: |
14010696 |
更新时间: |
2023-09-19 13:50:34 |
律所名称: |
北京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 |
业务领域: |
**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
服务费用: |
根据案件性质面议 |
服务地域: |
青岛周边地区 |
律所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为什么属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
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
商标权与商号权纠纷处理原则
一、在商标权与商号权两种发生冲突时,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在先是一项基本原则。
二、商标和商号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程度。商标权和商号权都会在经营中为当事人带来利益,从当事人追求利益化的角度分析,哪种的行使能带来利益,当事人才会选择行使这种。
三、将商号中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文字**加以使用。
四、造成了*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结果。造成混淆是判断原、被告的行为是否具有竞争关系,是否由于一方进行了不正当竞争而使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从而构成侵权的重要原则。如果相关公众能够很轻易地就能分辩出原、被告所提供的服务,那么就不存在侵权之说。
五、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人的商业秘密。
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与正当使用
认为因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较为固定的商品,其在该相关市场内的通用称谓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权人不能因其在该商品市场推广中的贡献主张对该商品的通用名称享有商标权,无权禁止他人使用该通用名称来表明商品品种来源。
注册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的强弱与商标自身是否是的、特的、个性的而异,的、越有个性的商标其识别性越强,它的区别作用就越大,也就越便于人们识别,即该商标的显著性越强。相反,根据《商标法》*十一条款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上述法条中列举的内容之所以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原因就在于不具有显著特征,不能发挥识别作用。之所以要求商标具备显著特征,其目的在于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但现实中,有些商标即使其构成要素缺乏先天的显著性特征,但由于商标所有人长期的持续性使用,使得商标与某一商品形成特定的联系,则该商标即已具备了识别作用,取得后天显著性的同样可以取得注册,如《商标法》*十一条*二款所规定:“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权益
1、人身: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和财产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和经济。所谓人身,是指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权等,即为精神;
2、财产: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这种也称之为经济。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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