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制品注意事项以及流程总结小记
一、进口肉类风险管控
1.输华肉类企业符合评估要求,定期公布企业注册号,并适时对境外企业、进口肉类范围实施暂停、恢复等;
2.进口肉类随附卫生证书、官方检疫证书,进口肉类中文标签通过审核,包装符合要求;
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提前申请肉类进口批文。报关熟悉肉类进口政策,代理收货人备案,帮助企业便利通关**进口肉类**时间进入市场。
二、进口肉类通关检疫
1.进口肉类由*口岸入境,专门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口岸的条件与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布,对肉类产品集中监管区查验;
2.规范申报进口肉类品名、HS编码、数量、重量、保质期、存贮条件等,提交相关单证、备案号、企业注册号等,如实申报货值并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3.商检现场开箱查验,抽样进行实验室安全项目,符合要求出具《入境货物检疫证明》;
4.配合海关查验,依法缴纳关税,引导企业重视海关诚信享受通关优惠。
三、进口肉类销售监督管理
1.进口企业设立食品安全员,监督管理进口和销售,并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海关审核;
2.健立进口肉类召回制度,对进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停止销售主动召回,同时向当地商检报告,防止境外疫病流入国内。
进口流程:
一、办理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
1.填制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资料;
2.具备进出口权、
3.建立进口肉类销售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员商位职责管理,在各*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二、进境肉类准入名单
1.申请的动物或动物产品是否为禁止进境物;输出和途径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物;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定的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2.视申请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或特许审批物的不同,所需材料提供是否完整性和保持有效。
三、进口肉类检验检疫
1.进口肉类先报检,提交备案号、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委托报检协议等;
2.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3.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应具备《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4.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提前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审核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