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10000.00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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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无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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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标准 WAL-MART Store, Inc. (以下简称“WAL-MART”) 的成功建立在从 1962 年创立以来一向秉持的以下三个基本信念: 1. 尊重个人 2. 服务顾客 3. 力求** WAL-MART 一向以反映这三个基本信念的方式来经营,也期望 WAL-MART 的供货商在承包、分包和其它业务关系上恪守这些信念。此外,由于 WAL-MART 供货商的行为可能会影响 WAL-MART 及其声誉,因此 WAL-MART 要求其供货商、和供货商的承包商共同遵守这些标准,WAL-MART保留对供货商的工厂和供货商之承包商的工厂进行不定期、不**通知的检查之权力,以确保供货商遵守这些标准: 遵守相关法律及惯例:供货商应遵守其营业所在**区的所有地方和地区法律规定,以及业界之惯例。若法律规定和业界惯例有冲突时,供货商应该,较起码,遵守其营业所在**区的法律规定。但是,若业界惯例**地区法律规定,WAL-MART会选择那些达到业界惯例的供货商。 WAL-MART 的供货商应遵照以下的聘雇规定。 ? 报酬:供货商应遵照其营业地的地方及地区法律规定,或该国盛行的地方标准 (如果盛行的地方标准较高的话),提供他们雇员合理的工资及福利。 ? 工作时数:供货商应遵守其营业地的地方标准和适用法律,采用合理的雇员工作时数。供货商的雇员每 6 天不得工作**过 72 小时或每个月历日(从午夜至午夜计算)总工作时数不得**过 14 小时。供货商之工厂应该朝每一工作周 60 小时的目标努力。WAL-MART 不会采用那些经常要求员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数之外工作,而没有依法给予适当的报酬的供货商。雇员应被准予合理的休假天数(至少每 7天有一天休假日)和请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