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G/2.5-QL | 产品数量: | 999.00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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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木箱、纸托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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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过10台。
2.产品特点:
1、自动控制先进,动作准确、可靠
2、操作维护简单、外型美观,不危害人类生存环境;
3、灭火技术成熟,快速灭火能力;
4、灭火后不留残渍,合成物在大气中残留寿命(ALT)短;
5、不倒电的灭火剂,良好的储存性和稳定性。
3.防护要求:
(1)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过10台。
(2)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4)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5)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6)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7)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8)防护区的较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