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197*166*180 | 产品数量: | 999.00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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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原厂包装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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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蓄电池PK40-12 12V40AH参数报价参数
豫光蓄电池PK40-12 12V40AH参数报价参数
豫光蓄电池结构设计合理,技术含量高,质量性能稳定。其正板栅应用压铸工艺,压铸板栅金属结构质密,耐腐蚀性增强,产品深充电性能优良;负板采用特殊固化工艺,活性物质孔率高、结构好,有效防止活性脱落,使蓄电池寿命显着延长。其完善的体系,严格的质量控制网络,使豫光蓄电池质量一路 。
PS系列
电压:4V 6V 12V
容量:0.8~28AH
设计寿命:5年
应用范围:应急照明;电动工具;电动玩具;测量仪器;消防 ;UPS系统。
性能特点:特殊的铅钙合金板栅,吸附式隔板,阀控密封结构,无游离酸,*补水维护,自放电小,可倒放90°安全使用。
电压:12V
容量:33~250AH
设计寿命:10年
应用范围:大型UPS系统;通讯设备;设备;太阳能系统;风能系统。
性能特点:特殊的铅钙合金板栅,吸附式隔板,阀控密封结构,无游离酸,*补水维护,自放电小,可倒放90°安全使用。电池一致性好,*均衡充电。
豫光蓄电池性能与优势:
★安全可靠性高
采用全自动的安全阀(VRLA),能防止气体被吸入蓄电池影响其性能,同时也可防止因充电等所产生的气体造成内压异常而损坏蓄电池。全密闭蓄电池在正常浮充下不会有电解液及酸雾排出。同时,采用自主技术的蓄电池托盘与蓄电池配套使用,确保蓄电池组使用加安全。
★使用寿命长
在20℃环境下,FM系列小型密封电池浮充寿命可达3~5年,FM固定型密封电池浮充寿命可达8~10年,FML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0年,FMH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0年,GFM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5年。
★自放电率低
采用特种铅钙多元合金,对隔板、电解液及各生产工序的杂质进行严格控制,在20℃的环境下,豫光蓄电池在6个月内不必补充电能即可正常使用。
★导电能力强
采用铜芯镀银端子及特别设计,保证 电气性能。
★适应环境能力强
可在-20℃~+50℃的环境温度下使用,适用于沙漠、高原性气候。可用于区的特殊电源。
★方向性强
特别隔膜(AGM)牢固吸附电解液使之不流动。电池无论立放或卧放均不会泄露,保证了正常使用。
★绿色无污染
静音、且无污染物排出。蓄电池房*用耐酸防腐措施,可与电子仪器等设备同置一室。
豫光铅酸 蓄电池PS24-12阀控式储能ups外接蓄电池豫光蓄电池应用领域 ◆ 免维护无须补液; ● UPS不间断电源;
◆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 消防备用电源;
◆ 适应温度广; ● 安全防护报警系统;
◆ 自放电小; ● 应急照明系统;
◆ 使用寿命长; ● 电力,邮电通信系统;
◆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 ● 电子仪器仪表;
◆ 安全防爆; ● 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 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 ● 便携式电子设备
豫光蓄电池PK40-12 12V40AH参数报价参数上述回收量指生产企业(含进口企业,下同)回收并交规范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的数量。联合体方式承担回收目标责任的,以其成员企业的总回收量和总销售量为基准计算回收率。新设立的生产企业次年起承担回收目标责任,生产和进口不足三年的以上年度国内销售量(进口量)为基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库存等未进入消费系统的材料和产品不计入年度回收率计算范围。
回收率核算细则另行发布。
五条 (统一编码)国家实豫光蓄电池PK40-12 12V40AH参数报价参数行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统一编码标识制度。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在铅蓄电池产品显著位置标注符合国家统一编码标准的产品编码,确保每个铅蓄电池的性管理。编码标识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六条 (台账制度)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电子台账制度,铅蓄电池生产(进口)、销售、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企业(含再生铅企业、大型铅冶炼企业等)应按要求建立台账,记录铅蓄电池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台账的标准样式和保存时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发布。
七条 (信息管理)国家建立“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铅蓄电池生产(进口)、销售、收集、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数据格式和文本样式,记录电子台账信息,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传台账信息。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依据“信息系统”所录信息,提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八条 (三方核查)国家委托三方机构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提交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系统。
受委托的三方机构立、公正、科学开展核查工作,对核查过程和核查结果承担责任;核查结果在网上公示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监督。
三章 回收、贮存、运输
九条 (合法经营)所有从事铅蓄电池生产、销售、收集、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许可证,未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展相应业务。
十条 (分类管理)在收集、暂存、贮存、运输等环节,对未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废铅蓄电池实行有条件豁免危险废物管理,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规定。
十一条 (逆向回收)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依托电池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机动车维修网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建立废铅蓄电池逆向回收网络体系。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以旧换新”、“销一收一”等方式提高回收率。
十二条 (三方回收)回收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等,可建立组织化、规范化的废铅蓄电池回收网络;与生产企业签订联合回收、委托回收协议的,其回收量按协议计入相关生产企业的回收量;未签订相关协议的,其回收量按产品生产编码自动计入相应生产企业的回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