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197*166*180 | 产品数量: | 15620.00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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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原厂包装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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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一电蓄电池 | : | 一电蓄电池 |
一电蓄电池LFP12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
一电蓄电池LFP12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
蓄电池制作品特性
蓄电池制作品特性:
1:同箱电池同组使用,切勿将差距规格、差距厂家、新旧差别的电池混用;
2:切忌正负间短路;
3:预防电池抵达爱护电压后的再一次使用;
4:使用历程中应防御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
5:充、放电使用过程中切勿出跨越技艺参数(电压、电流)申请畛域;
6:远离热源、火源、预防阳光直射;
7:阔别儿童;
8:蓄电池在维护历程中预防溶液沾到眼睛或皮肤上,如偶有发生沾到皮肤、衣物上,须立刻用少许清水;严重时须送病院**;
9:请勿使用化学荡涤剂清洗电池;
10:撤废的旧蓄电池应会合寄存到地址或由蓄电池厂家收受接管;
11:该电池为电动车专门使用电池,如用于别的用处,请事先征询生制作厂家。
万特蓄电池制作品特色:
1. 容量范畴:26Ah—17h;
2. 电压品级:12V;
3. 自放电小:≤1.5%/月;
4. 良好的高率放电性能;
5. 设计寿命长(25℃):FTA系列12年、FTB系列10年;
6. 密封反馈屈从:≥98%;
7. 任务温度范畴宽:-15℃~50℃;
狭长形布局设计:单体排列为2×3组织,利于散热;
正板:涂膏式正板,高温高湿4BS固化功底,电池存在良好的轮回寿命;
接线端子置于前部:安装、连贯、维护利便;
前部鸠合排气零碎:将电池外部打造生的气体排出电池室外;
平插式端子关爱罩:防止发作短路,关心罩设检测孔利便电压丈量;
隔板:特制粗细纤维配比的AGM隔板,进步了吸液高度;
电池壳体:抗攻打、耐震动的高强度ABS(可选用阻燃级)加厚设计;
一电蓄电池LFP12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
储存与运输
在整个贮存与运输进程中,请保持电池老是处于竖直形状,抗御倾斜、颠倒以防酸液走漏
请将电池储存于湿热的情况中,情况温度应至少维持在30℃以下
请不要移去电端柱的爱护罩
请峻厉实验子女先出的仓储准则
坚持电池为纯粹充电外形,每6个月充电一次,法子遵循5一小块:填补电
2、初度使用
如电池电压在12.6伏特下列,请即充电
如创造起动能量缺乏,请即充电
3、安装一电蓄电池LFP12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
电池用于汽车发念头起动
在换电池时,请起首堵截负的连接电缆,并寄望预防短路
洁净新电池的端柱以及联接正其子夹,并涂抺少量的电池油脂
安装新电池时,请先毗邻正度柱,并确保联接安稳
安装结束后,请将新电池的正关爱罩装在被改革的旧电池正上,以防备旧电池短路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关键词:动力电池回收、汽车企业是回收主体
2月26日,国家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品的设计要求、生产要求和回收责任等,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
《办法》提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办法》要求,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产品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动力蓄电池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对动力蓄电池固定部件进行可拆卸、易回收利用设计。
《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点评:回收主体和回收成本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的大阻力。此次办法的印发,除了明确车企为回收主体之外,在电池回收的技术成本方面也推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对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3、国家能源局:2018年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
关键词:充电桩、60万个一电蓄电池LFP12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
3月7日,国家能源局出台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前、车桩相随、智能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18年将积推进充电桩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
点评:随着近几年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对充电桩的需求激增,充电设施不完善也制约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今年建成60万个充电桩将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推广普及起到助推作用。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关键词:免征车辆购置税、动态管理
4月2日,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称,《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实施动态管理。
《目录》提出,为加强《目录》动态管理,工信部、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入《目录》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5月22日,工信部公布批《目录》拟撤销车型名录,共有1882款车型在列。
点评:《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意味着如果新能源车型在一定时期内没有产量,将被撤销免征购置税的资格。动态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车企真正产销新能源汽车,避免出现大量“僵尸”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