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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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塔吊监控系统,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4) 塔吊吊钩装置**部至小车架下端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监控安装,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2~3m处。
安全重在管理事故重在预防
塔机吊钩可视化安全监控系统是一款集视频辅助、力及力矩限制、塔机黑匣子为一体的高科技产品,系统将多路网络高清摄像头以及各种传感器相结合,实现吊钩位置智能追踪、自动对焦,无死角实时拍摄,并借助传感器技术对力、力矩、作业位置主动进行安全干预,有限杜绝盲吊、隔物吊,防止力及力矩**载等危险隐患。另系统集成大容量存储器对塔机工作状态实时记录,方便事故追本溯源。
塔吊监控,随着近年来建筑行业塔吊的大量使用,由于塔吊违规**限作业和塔吊群干涉碰撞等引发的各类塔吊运行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表明,必须对塔吊使用过程和行为及时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切实控制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塔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满足塔吊安全作业监控和管理需要,本公司本着合理利用建筑现有资源,节省改造投资,充分运用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的优势,结合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实现监控图像传输及远程监控提供高效可行而且价格低廉的解决方案。我公司的塔吊监控为工程公司及监理公司系统提供高效可靠的无线视频监控系统,为企业的安全防范高效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技术**。
(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了解。
(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广安塔吊监控,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塔吊监控范围,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过限载的10%。
(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