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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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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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备案,其准备资料: 1、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价格、用途等)盖公章一式两份。 3、设备彩色照片。 4、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电子版) 其次如所进设备需办理许可证,其所需资料: 1、申请表 2、申请报告(报告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进口设备的用途、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现在状况,如生产日期较早**作出特殊情况说明) 3、设备检测说明,**出具地区检验机构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 4、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 5、清单 6、设备彩色照片 7、工作联系单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自2007年1月1日起列入地区*总局的行政许可,受理5个工作日,审批20个工作日,送达10个工作日。备案做好之后,将正本备案书寄于国外,开始准备装运前的预检验,凡列入地区*总局2003年*40号公告*四条中的旧机电产品,均需实施装运前检验,在备案审批前,申请人****货物在原使用地。在许可时签发《装运前检验备案书》,同事告知申请人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海外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发货人须与海外机构联系实施装运前检验。待检验完成,海外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发各相关直属局,由直属局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申请人凭备案书、装运前检验报告、装运前检验证书办理报检通关手续。 联系电话:159-9969-7516 Q-3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