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以上国家、行业建设标准、规范,定额。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总承包或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二)设计行业
1、**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4)具有2个设计行业**,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设计每行业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设计行业**和其他3个不**业**设计的专业,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设计不少于4项。其中,设计行业**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设计专业**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专业不少于5个,5个专业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企业从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与设计有关的**、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4)近10年获得过全国级优秀设计奖、全国优秀勘察奖、**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优秀设计一等奖(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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