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危房性检测鉴定机构、申请危房鉴定报告,资讯又下方电话 火灾后检测,既有房屋性性检测的内容,又有房屋火灾后检测的内容,在做现场检测的时候,主要内容: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和复核; (2)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复核;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构件材料强度检测; (5)房屋变形检测; (6)房屋结构性计算; (7)调查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过火面积,通过现场残存材料的状态分析判断火灾现场的温度; (8)过火后结构损伤情况调查,主要包括混凝土表面色泽、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露筋、表层混凝土疏松情况,钢构件的变形挠曲情况; (9)采用钻芯法抽样检测过火区不同位置的混凝土强度; (10)对过火区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进行初步鉴定评级。 对于一场大火,除了搞清起火的原因外(当然,这是消防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于灾后检测来说,火场的温度分析,火灾对构件材料强度的影响以及过火区构件的损伤等级,是较为重要的核心内容。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依据构件烧灼损伤、变形、开裂,火灾后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可分为4类(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 状态Ⅱa——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未受或仅受轻微影响,可不采取措施或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 状态Ⅱb——轻度烧灼,未对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应采取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外观修复措施。 状态Ⅲ——中度烧灼,尚未破坏,显着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性或正常使用性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换措施。 状态Ⅳ——破坏,火灾中或火灾后结构倒塌或构件塌落;结构严重烧灼损坏、变形损坏或开裂损坏,结构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丧失,危及结构,必须或必须立即采取支护、彻底加固或拆除换措施。 危房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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