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质量检验与质量标准
1、钻孔终孔后,应对孔径、孔形、倾斜度、孔底沉淀厚度、孔深等进行检测。孔深用**测绳检测,钢筋检孔器可用于中小桥梁工程桩孔检测,检孔器外径就不小于桩孔直径,长度宜为外径的4~6倍。
2、质量标准:
孔的中心位置允许偏差50mm,孔径不小于设计桩径,倾斜度钻孔宜小于1%挖孔宜小于0.5%,孔深当是摩擦桩时应不小于设计规定,当时支承桩时孔深应比设计深度**深不小于0.05m。沉淀厚度,当为支承桩时应≤50mm,当为摩擦桩时,对直径≤1.5m的桩沉淀厚度应≤200mm,对直径大于1.5综上所述,混凝土中锈蚀钢筋的力学性能和粘结性能随锈蚀率的变化而变化,并与多种其它因素有关。目前大部分的研究都是针对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关于钢绞线等预应力钢筋的研究却较少。由于混凝土中钢筋锈蚀的随机性、粘结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试验方法的不同,现有的试验研究结果存在较多差异,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m的桩沉淀厚度≤300mm,清孔后泥浆指标,相对密度1.03~1.10,黏度17~20Pa.s,含砂率<2%,胶体率>98%。
3、桩身砼及桩底后压浆,每桩的试件取样组数应各为3~4组。
4、对桩身完整性检测时,宜选择有代表性桩采用无破损坏检测,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桩宜进行逐根检测。对桩质量有疑问时,应用钻取芯样法进行检测,当需检验柱桩的桩底沉淀厚度时,芯样在钻至桩底0.5m以下。
5、当设计或合同规定时,钻孔灌注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试验。
九、沉入桩1、略。十、沉井1、略。十一、地下连续墙1、略。十二、明挖地基
12.1一般规定
1、明挖地基施工前,应对基坑边坡稳定性进行验算,并应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
2、基坑开挖时,应对其边坡的稳定性进行动态监测。
12.2土石围堰
1、围堰**高程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zui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土围堰:适水深1.5m以内、流速0.5m/s以内,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或砂夹黏土,填筑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
3、土袋围堰:适水深3m以内、流速1.5m/s以内,宜用黏性土,装填量为60%,流速较大时可在过水面及迎水面袋水可装填粗砂或卵石。堆码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搭接长度宜为1/2~1/3,堆码应密实平整。围堰的中心部位可填筑黏土及黏性土芯墙,堰外边坡坡度宜1:0.5~1:1,堰内坡度宜1:0.2~1:0.5。
4、水深在4m以内,流速较大,可筑竹笼、木笼或铅丝笼围堰。水深**过4m,可筑钢笼围堰。围堰宽度宜为水深的1~1.5倍。
5、膜袋围堰:适水深在5m以内,袋内采用水泥固化材料填充。
12.3基坑
1、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水文地质等因素,确定坑壁支护方案或不支护。
2、基坑**面应设置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的设施,基**有动荷载时,其边缘与动荷载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m宽的护道。
3、无水基坑不支护坑壁zui陡坡度:砂类土1:1,黏质土1:0.33,软岩1:0。
4、基坑较浅且渗水量不大时,可采用竹排、木板、砼或钢板等对坑壁进行支护;基坑深度≤4m且渗水量不大时,可采用槽钢、H型钢或工字钢进行支护;基坑深度>4m宜采用锁口钢板或锁口钢管桩围堰进行支护。
5、对支护结构应进行设计计算,当支护结构受力过大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6、基坑坑壁采用喷射砼、锚杆喷射砼、预应力锚索和土钉支护等方式进行加固,施工前需进行抗拉拔力的验证。孔深≤3m宜用先注浆后插入锚杆工艺,孔深>3m宜先插入锚杆后注浆。注浆应采用孔底注浆法,混凝土中表面有和没**械划痕的环氧涂层钢筋以及裸钢筋在实验室于湿循环中的腐蚀电流密度随循环周期的变化图。,在前lO个周期中,划伤的环氧涂层钢筋的腐蚀电流密度要大予裸钢筋,以及无划伤的环氧涂层钢筋,随后划伤的环氧涂层钢筋的腐蚀电流密度没有显着的增加,在*44周期时增加到很大的数值,表明划痕下钢筋的蕊蚀速度己比较快。在*52周期时,划伤的环氧涂层钢筋的腐蚀电流密度已经非常接近裸钢筋。结合腐蚀电位的测量结果),可知划痕下的钢筋在*36和40周期之间开始发生腐蚀。在前36周期内,划痕下的钢筋没有发生锈显腐蚀,可解释为划痕的尺寸很小,使钢筋的阳极溶解缺少足够面积的阴极反应来平衡,因此腐蚀反应不易发生。随着循环周期的增加,混凝土孔隙液中的离子、水和溶解氧不断通过环氧涂层向钢筋/环氧涂层界面不断迁移,并逐渐积累,较终使溶解氧在环氧涂层下的钢筋基体表面发生还原,提供足够阴极反应,使划痕下的钢筋在氯离子的侵蚀下发生腐蚀。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100mm处,并随浆液的注入逐渐拔出,注浆的压力不得小于0.2MPa。
7、对基坑壁进行加固,均应按设计要求逐层开挖、逐层加固,坑壁或边坡上有明显出水点外应设置导管排水。
12.4挖基和排水
1、挖基施工宜安排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排水时应不对基坑的安全产生影响,排水困难时,宜采用水下挖基方法。
2、采用机械开挖时应避免**挖,宜在挖至基底前预留一定厚度,再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如**挖,则应将松动部分清除,并应对基底进行处理。
3、基坑开挖后,不得长时间暴露、被水浸泡或被扰动。
4、基坑开挖时,宜在坑底基础范围之外设置集水坑并沿坑底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集水坑内,排水坑外。
5、井点降水法宜用于粉砂、细砂,在无砂的黏质土中不宜采用,井点降水曲线应低于设计高程0.5m。
6、采用防水土工膜在围堰外侧铺底防渗时,应从围堰外侧的水位以上算起,并**过堰脚不少于3m。
12.5地基处理
1、对符合设计要求的细粒土、特殊土等基底,经修整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基础的施工,不得使基底浸水或长期暴露。如地质与设计不符须及时进行变更。地基处理的范围应宽出基础之外不小于0.5m。
2、在未风化的平整岩层上,基础施工前应先将淤泥、苔藓有松动的石块清除干净,并凿出新鲜岩面。对坚硬的倾斜岩层,宜凿平,如无法凿平时则应凿成多级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3m。
3、多年冻土地基处理(略)。
4、溶洞地基:不得堵塞溶洞水路,对于干深洞可回填碎卵石、浆砌片石等。
5、泉眼地基:
①可采用有螺口钢管打入泉眼再盖上保护层厚度的增加对延迟锈胀混凝土的开裂是有利的,但当保护层混凝土一旦开裂,保护层厚度越大,相同制缝截面转角引起的保护层外侧位移越大,亦即保护层混凝土的开口位移越大。但从图中可以看出,相对保护层厚度c/d'与保护层混凝土开口位移之间并非呈线性关系。螺帽并拧紧,以阻止泉水流出.
②可用管子插入泉眼,将水引流排出。
十三、扩大基础、承台与墩台
13.1一般规定
1、扩大基础、承台与墩台,属大体积砼施工的,应按本规范有关大体积砼施工规定。
13.2扩大基础
1、扩大基础的基底为非黏性土或干土时,施工前应润湿,并浇筑砼垫层。基底为岩石时,应用水冲洗干净,且铺一层不低于基础砼强度的水泥砂浆。
2、宜用钢模板,砼宜在全平截面范围内水平分层进行浇筑。
13.3承台
1、承台施工前,应进行桩基等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桩**砼面应按水平施工缝要求凿毛,桩头预留钢筋上的泥土及鳞锈等应清理无效干净。
2、桩伸入承台的长度及边桩外侧与承台边缘的净距应不小于设计规定值。
3、钢围堰施工承台:施工前应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方案。围堰内侧距承台边缘净距不宜小于1m,围堰**高程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zui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砼封底厚度须满足设计要求。
4、钢板桩围堰、锁口钢管桩围堰、钢套箱围堰、双壁钢围堰施工承台:(略)
13.4桥墩与桥台
1、墩、台身施工前,应对其施工范围内基础**面的砼进行凿毛处理,并应将表面的松散层及石屑等清理干净,对分节段施工的墩、台身,其接缝亦应作相同的凿毛和清洁处理。
2、墩、台身高度**过10m时,可分节段施工。上节段施工时,已浇节段的砼强度应不低于2.5MPa。
3、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应有防倾覆的措施,对高墩及风力较大地区墩身模板,应考虑其抗风稳定性。
4、墩台身与承台之间的间歇期,不宜大于10d。
5、墩台身施工质量标准:墩高小于30m时竖直度应不大于20mm,轴线偏位及**面高程允许偏差为10mm,节段间错台应不大于5mm,大面积平整度应不大于5mm。
13.5墩台帽和盖梁
1、对墩台帽、盖梁施工所用的托架、支架或抱箍等临时结构,都应进行受力分析计算与验算。支架宜直接支承在承台**部,当必须支承在承台以外的软弱地基上时,应对地基进行妥善加固处理,并应对支架进行预压。
2、在墩台帽、盖梁与墩身连接处,模板与墩台身应密贴,不得出现漏浆现象。应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支座垫石的预埋钢筋等,其位置应准确。
3、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墩、台身成品造成损伤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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