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青海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送样和质量检查有明显的区别,它通常为事后检测,如:在浇注好混凝土后,测定钢筋的配置情况等。因此其工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检测技术一般为材料科学、物理学、化学、电子学与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紧密结合的技术,更加科学、无损、快捷、方便无疑是已有检测技术改善和提高的发展目标,开发新的检测方法。使检测技术更加先进、可靠,则是检测技术发展的方向。设计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抽象的结构和设计方案,而既有结构可靠性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具体的结构。两者互相区别,又紧密联系。因此,建筑结构的可靠性理论的发展既要汲取结构可靠性设计理论中具有共性的东西,又要充分考虑到既有建筑结构本身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将不断发展和完善既有建筑结构的检测与鉴定规范。青海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有关当前房屋外观完损情况的检查结果如下:
1) 在所检测楼层可视范围内的混凝土柱、梁、板墙体未发现有明显裂缝、弓凸、风化等现象。
2) 被检测楼层的楼梯结构完好。
3) 屋面板底或吊顶装饰表面均未发现有渗水斑痕或漏水现象。
4) 被检测楼层的可视范围内混凝土构件没有发现明显的开裂和变形。未发现有风化、露筋等损坏现象。
根据现场调查检查情况,本房屋目前主体结构状况良好,未发现有严重影响结构安全的损坏。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重要意义:
既有建筑物结构性能检测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为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及建筑物的维修、加固、改造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
结构检测是既有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该项工作的基础。没有检测的数据,则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也难以顺利实施。有了检测结果,结构存在的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来,可减少工作的失误,减少不必要的工程成本。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可分为:
1、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
2、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3、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等。
建筑结构的检测可分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既有建筑物结构性能的检测。两者之间没有准确的界限,其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抽样数量等大致相同,只是已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可能面对的结构损伤与材料老化的问题要多一些。
现阶段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现有的检测和鉴定规范相互分离
对既有结构的鉴定不同于拟建结构的设计,鉴定的整个过程都不能脱离客观存在的鉴定个体,鉴定是建立在对既有结构进行现场检测基础上的分析。通常对于一个检测项目会有不止一种的检测方法,而每种检测方法又可能对应不同的检测精度以及数据处理方法,如只用回弹法检测出的混凝土强度和用超声一回弹综合法并经混凝土芯样修正而得到的混凝土强度,两者之间显然存在着不同的检测误差,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的检测方法对鉴定结果的影响。
4.2结构或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在我国仍然沿用设计规范
如我国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GB5O292—1999)规定,当验算被鉴定结构或构件的承载能力时,结构上作用的组合、作用的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规定执行。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规定的作用分项系数及作用组合系数是以拟建结构为研究对象确定的,对既有建筑结构并不适合。既有结构的继续使用期不同于设计时采用的基准期,在假设可变荷载为平稳二项随机过程的前提下,可变荷载的统计参数会有所不同。而对于既有结构的抗力,虽然客观上是确定性的量,但是由于主观认识上的原因,还应该按照随机变量或随机过程来考虑,这时,对既有结构抗力模型和统计参数的选取与设计阶段相比,显然会不尽相同。因此,对于既有结构的极限状态准则应该考虑既有结构的特点,重新进行统计分析和理论研究。
4.3检测仪器设备落后
在结构鉴定检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没有仪器设备就无法进行检测,而质量好、精度高、性能稳定、操作方便的仪器设备是高质量检测工作的**。与先进国家相比,我们的检测仪器设备在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尤其在数字化检测仪器设备方面。
4.4在现有的检测鉴定中既有建筑结构剩余使用寿命的预测
既有建筑结构的寿命评估涉及到结构的耐久性问题。一般认为,结构的耐久性问题是考虑时间因素的结构安全性和适用性问题。在实际工程中,结构工程师经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结构在使用若干年后,在限定的使用条件和正常维护条件下,*采取补强、加固等措施,结构还能继续保持其预定功能的时间。这应该也是检测鉴定规范要回答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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