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办理机构
房屋安全检测内容:
一、检测内容
1、一般检测内容
1)调查房屋的建造信息资料;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
3)房屋建造图纸复核;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2、结构体系改变应检测内容
当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为整个结构体系改变或虽为局部改变,但对整栋房屋的受力状态造成较大的影响时,需要进行一下检测:
01 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方案及技术要求;
02 对房屋结构构件的材料力学性能进行检测,对结构改变的部位和荷载增大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测,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验算的需求确定;
03 根据房屋结构类型、改建方案及现场调查的情况,建立合理计算模型,按现场检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房屋结构改变后或使用功能改变后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的要求对房屋相关结构和地基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04 对房屋改变结构的情况应进行抗震鉴定;
05 综合评估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提出检测和评估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使用年久,梁柱墙等承重构件腐蚀老化、保养不到位,特别是已经达到或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在结构安全性方面和正常使用性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必须通过检测鉴定确定其结构目前的承重水平和安全系数,并判断该房屋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需要立即进行加固处理。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7)调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标使用期限、使用条件、内外环境作用等;
8)抽样或全数检查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或腐蚀、老化等其他损伤,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及损伤性质;
9)根据结构承载能力验算的需要,抽样检查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
10)必要时可检测结构上的荷载或作用;
11)必要时应补充勘察工程地质情况;
12)必要时可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性能;
13)当有较大动荷载时应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映和动力性能。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是对房屋进行改建、加层、变动结构或房屋改变用途、增大使用荷载前,通过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可行性做出评价。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适用于对房屋进行拆改、加层、变动结构以及房屋改变设计用途或增大使用荷载等情况。
(1)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途径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业主,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鉴定存在疑虑并申请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鉴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如果没有业主**,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利人提出房屋鉴定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2)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条件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3)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的条件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b、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c、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
d、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10 人(含国家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人),地质专业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 2 人。以上人员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0%;
e、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f、 ISO9000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专注于厂房承重安全检测,厂房验厂检测,光伏承重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