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培训机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中心
培训机构校舍建筑安全鉴定
1、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
培训机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单位——培训机构安全检测鉴定的必要性:
我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适度设防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培训机构、学校房屋质量等级划分
了解了房屋鉴定流程,我们还需要知道房屋等级划分,根据鉴定等级对房屋进行相应的处理。
房屋一般由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有危险点,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局部危险,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整体危险,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培训机构、学校房屋危险性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分定性鉴定和定量鉴定。
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房屋,再进行定量鉴定;对定性鉴定结果为C级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定量鉴定。
对于定量鉴定方法没有包含的房屋结构类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
培训机构房屋结构:
1)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的缺陷及损伤包括外观质量(蜂窝 、麻面、孔洞、夹渣、露筋、裂缝、疏松区、不同时间浇筑混凝土的结合面等)、损伤(包括环境浸蚀损伤,如冻伤;灾害损伤,如火灾损伤等;人为损 伤,如碰撞引起的损伤等;混凝土有害元素造成的损伤,如碱骨料、氯离子等浸蚀损伤等)。其检测技术根据不同的缺陷和损伤项目进行选择,如外观质量可通 过目测与尺量、超声等方法检测,损伤可通过超声、取样、剔凿等方法进行,裂缝缺陷可通过超声、尺量等方法。
2)砌体结构:砌体结构的缺陷及损伤包括砌筑质量( 组砌方式等)、损伤(裂缝;环境浸蚀损伤,如冻融损伤、风化等;灾害损伤,如火灾损伤等;人为损伤,如碰撞损伤等)。砌筑质量可通过目测法进行,对损伤可通 过超声、尺量等方法进行。
3)钢结构:钢结构的缺陷和损伤包括外观质量(均匀性 ,如夹层、裂纹、非金属夹杂等)、损伤(裂纹、局部变形、锈蚀等)。钢结构裂纹可采用观察法和投射法检测,局部变形可采用观察法、尺量法,锈蚀可采 用电位差法等。
4)木结构:木材缺陷,对于圆木和方木可分为木 节、斜 纹、扭纹、裂缝、髓心等项目,对于胶合木结构,尚有翘曲、顺纹、扭曲等,对于轻型木结构尚有扭曲、横弯、顺弯等。上述项目可采用目测、 尺量、靠尺、探针等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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