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能效等级评价限定强制标准——GB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18年11月19正式发布,2019年12月01正式实施。
空气净化器既要“净化”也要“节能”,是响应国家标准化管理**文件《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研制工作于2016年1月正式启动,历经前期准备、产业调研、标准起草、会议讨论、试验比对、征求意见等阶段,历时近3年完成。随着新国标的落地,一大批不符合能效等级的产品将被淘汰出局。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评定方法等。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试验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过 250V、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为(50~800)m3/h 的空气净化器。
颗粒物洁净空气量是国际通用的针对具备颗粒物净化能力空气净化器的能力指标和规格指标,也是规定空气净化器整机适用面积的基本依据。本标准规定的空气净化器产品适用范围,主要参考了 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能够覆盖目前国内产量、保有量、需求量较大的民用空气净化器产品,能够满足对此类产品的检测和评价。针对工业、医疗、车辆、治理等专业用途设计及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使用的空气净化器,仅采用离子发生技术的空气净化类产品,风道式空气净化装置、新风机等类似的空气净化设备,由于其使用环境需求的特殊性、使用方式的差异性等原因,导致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不能适用。因此,本标准不适用以下产品:
仅采用离子发生技术的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空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
仅具备气体污染物、 微生物净化能力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 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 (如粉尘、蒸汽或瓦斯)特殊环境场所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该标准把空气净化器分为两类:单一净化功能产品(具有颗粒物净化能力)与复合净化功能产品(同时具有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净化能力)。其中,单一净化功能产品任意一种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实测值低于50%,复合净化功能产品每种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实测值均不低于50%。
标准规定,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是指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允许的能效比较低值和待机功率较大值。空气净化器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较高。能效限定值为能效等级的3级。空气净化器能效等级评价及限值要求如下:
中科检测可根据GB 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要求,测试以下项目: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净化输入功率,能效比,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甲醛、甲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评价。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消毒产品备案检测,净水器水效备案检测,水效标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