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学校教学楼抗震鉴定报告
某小学教学楼建于1982年,为四层框架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板、梁、柱承重,普通粘土砖砌墙体维护与分隔。房屋朝向坐北朝南,总建筑面积约1783m2。房屋外立面见图1。
4.1 地基基础
该房屋上部结构构件未发现有因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或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变形和裂缝反应,实测倾斜值满足国家规范限值要求。说明现时房屋地基基础工作状态基本正常,故地基基础子项安全性等级评定为a级。
4.2 上部承重结构
该房屋上部承重结构中未发现有异常的开裂、变形等损坏现象;仅个别屋面板有开裂及轻微渗水现象;但经检测及计算,该房屋各层横向框架梁不满足安全性要求。故该房屋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级。
4.3 围护系统
该房屋的围护结构中部分砖墙砌体与混凝土构件因结构材质差异而产生收缩裂缝现象;故该房屋的围护结构子项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级。
综上所述,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50292-1999),该教学楼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
四、崇左市学校教学楼抗震鉴定报告
应委托人要求,对该教学楼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级抗震鉴定。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强调混凝土强度等级、梁、柱连接形式,承重体系的构造和箍筋构造要求等。
(1)该房屋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且建于开阔、平坦、密实、均已的中硬土上,场地对抗震有利。故场地满足抗震要求,可不进行场地对房屋影响的抗震鉴定。
(2)检查发现,该房屋室内、外地台及各柱(砖墙)脚未发现明显的沉陷、错位现象,上部结构、构件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明显的倾斜现象。故该房屋基础可评为无静载缺席,房屋地基基础满足抗震要求,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3)该房屋平面及立面比较规则,房屋为四层框架,双向布置。除外围框架梁外,其余框架梁与柱的中线基本重合。
(4)经检测主体结构无明显倾斜,个别填充墙体有水平向裂缝,填充墙无明显开裂或与框架脱开。
(5)结构构造经与抗震鉴定标准对照,如表4所示。
综合上述,该教学楼框架柱端未设加密箍筋,不符合抗震6度区重点设防类建筑的a类建筑抗震构造设防要求,故该房屋整体抗震性能为局部不满足6度区重点设防类建筑a类建筑抗震鉴定要求,应进行抗震加固处理。
该楼平面形状为矩形,轴线总长度为48.0m,总宽度为6.7m,共4层,建筑总高度14.0m,首至四层层高均为3.5m。楼房内外墙面窗台以下贴瓷砖,其余为混合砂浆批荡扫白,天花板为混合砂浆批荡扫白,室内地面铺釉面砖,部分为水泥砂浆层面,铁门、铝合金窗。
为查明该教学楼抗震性能是否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中关于级抗震鉴定的要求,对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本公司办理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钢结构鉴定,广告牌检测鉴定,灾害检测鉴定,工业厂房检测鉴定,旧楼危楼鉴定,承载力检测鉴定,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检测,学校抗震鉴定,玻璃幕墙安全鉴定,加装电梯钢结构鉴定。老房安全性检测鉴定。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结构**单位,公路工程乙级,公司有17名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本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检测试验设备四百余台,试验范围涉及房屋安全性检测、建筑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检验试验、建筑结构试验、地基与桩基检测等几大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综合性实验,室及工程勘察与地基处理、结构加固等业务。
经现场调查及检测,该房屋位于广州市北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该房屋属于乙类设防(重点设防类),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该房屋建于1982年,后续使用年限按30年考虑,即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中的a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经现场调查及检测级鉴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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