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T 20145-2006蓝光视网膜危险可分类为以下几类:
1、无危险(辐亮度≤100w·m-2·sr-1):无危险类的科学基础是灯对于本标准在限条件下也不造成任何光生物危险;
2、低危险(1类)(辐亮度≤1x104W·m-2·sr-1):在正常条件限定下,灯不产生危险;
3、中危险(2类)(辐亮度≤4X106W·m-2·sr-1):灯产生的光不会使人感到强光和温度的不适反映的那种危险;
4、高危险(3类)(辐亮度>4x106W·m-2·sr-1):灯在短瞬间造成危害。
蓝光危害相应判定要求,依据 IEC EE CTL 决议 DSH 0744:
当亮度小于10000cd/m2,且只发出可见光时,不需要按GB/T 20145-2006进行危险等级分类,可以归类为无危险等级,可以直接使用。如果亮度大于10000cd/m2,应按下述两种方法处理。
1、如果制造商提供了表明灯具的辐亮度不过 GB/T 20145-2006规定的无危险类和低危险(1类)的试验报告,认证机构可以接受这样的LED灯具,并认为其在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光生物危险。
2、如果制造商未提供这样的声称,应该按 GB/T 20145-2006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符合上述1的要求。
蓝光危害等级在2类及以上产品的标记规定如下:依据 IEC 62471-2 和 IEC 60598-1 8版的草案,蓝光危害等级在2类及以上的LED光源和LED灯具没有警告标记不能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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