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是Advance Filing Rules(电子舱单海运系统)的简称,是由日本海关提出,要求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NVOCC),在海运装船24小时前向日本海关预申报舱单信息。
船司或航线代理要发送主提单MBL和离港通知ATD,无船承运人或货代要发送子提单HBL。向日本海关申报AFR的申报时间取决于货物的装载港和预计到达的日本港口时间。如果一票货物运到东京,那预申报的信息需要在离港前的24 小时被发出,但在实际操作中,日本海关罚款相对没有那么严格,经常遇到开船后才发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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