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依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C的规定,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采样
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一般采用连续1小时采样计平均值。
2、若浓度偏低,需要时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
3、若分析方法灵敏度高,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样品时,应实行等时间间隔采样,采集4个样品计平均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布点
1、单位周界监控点的设置原则
①一般应设于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但若现场条件不允许(例如周界沿河岸分布),可将监控点移至周界内侧。
②监控点应设于周界浓度点。
③若经估算预测,无组织排放的大落地浓度区域出10m范围之外,将监控点设置在该区域之内。
④为了确定浓度的点,实际监控点多可设置4个。
⑤设点高度范围为1.5m至15m。
设点示意图
①当具有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可参考上图设点。
②当无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可根据情况于可能的浓度处设置4个点。
③若经估算预测,无组织排放的大落地浓度区域出10m范围之外,将监控点设置在该区域之内。
④在排放源上、下风向分别设置参照点和监控点的方法。
2、各点位遵循的原则
①于无组织排放源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
②监控点应设于排放源下风向的浓度点,不受单位周界的限制。
③为了确定浓度点,监控点多可设4个。
④参照点应以不受被测无组织排放源影响,可以代表监控点的背景浓度为原则。参照点只设1个。
⑤监控点和参照点距无组织排放近不应小于2m。
⑥当具有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可参考下图设点。以4个监控点中的浓度点测值与参照点浓度之差计值。
随着工业低排放的推进,大气污染物的监测作为的一环,企业加以重视。九九智能环保网格化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对无组织粉尘排放的特点分析,结合这些特点对粉尘的分布状况以及运动情况进行有效地判断,预计出可能的浓度点,并据此设置监控点。九九智能环保符合实施低排放改造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该具备的相关资质和工程业绩,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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