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公证的定义】 各国关于当地注册的公司的法律主体文件,各国的叫法不一,我国叫营业执照,中国香港叫注册证书。英美国家叫法人;其实都一样,就是指公司依照当地法律成立的文件,是一种书。 在中国香港,对于中国香港公司而言其合法性的文件主要指以下文件: 1、注册证书CI,这是由中国香港注册处颁发的; 2、商业登记证BR,是由中国香港税务局颁发的; 3、董事股东文件NNC1或周年申报表NAR1。 中国香港公司公证,主要是为了该中国香港公司已在中国香港进行了注册的相关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因为中国香港的公司无法通过公开网络资料查询是否已经在中国香港注册,无法该公司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进行律师公证,该公司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举个例子:我国的公司都有营业执照,一般在国家企业信用网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都可以查询到相关股东信息,注册信息,营业范围,基本可以知道这个公司的相关信息,但是假如中国香港公司以如果中国香港公司到国内投资或办理相关商业事务,无法该公司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有等相关文书来该公司的有效性,真实性。
中国香港公司律师公证, 又称中国香港律师见证,一般用于中国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 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中国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中国香港沿用英国的公证制度,而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公证人"这专门职业。由于实行判例法,所以也没有统一的公证法律,公证人可由律师或其它执业者担任。在执业范围上很狭窄,通常只能见证当事人宣誓或签名,在可能的情况下辨别文件的真伪,一般不对文件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但由于这种形式的公证人历史悠久,业务国际性而非地区性,并且他们的名字及签名式样都在大部份领事馆及有关法院登记,所以又称为"国际公证人"。而内地的公证制度基本沿用大陆法系的公证制度,比较健全,公证事务由公证处承担,公证员独立办证,业务包括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公证事务可以进行调查,要对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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