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做出明确规定。
《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实施前,企业通过旧平台中提交的注册备案资料相对简单,以国产产品备案为例,除产品配方成分信息、销售包装外,其他相关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造成了一些必要的产品信息缺失,给消费者健康安全带来隐患。新的注册备案管理相关法规实施后,为了提高注册备案工作效率,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有必要对仍然继续生产、销售的旧平台已注册备案产品的数据进行补充完善。
需要说明的是,在新平台提交补充资料均为原由企业存档备查的注册备案资料,并未对注册人、备案人增加新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新旧法规衔接需要,国家药监局对注册人、备案人补充填报资料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补充填报资料作为证明相关产品符合《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必要条件,对未按要求进行补充填报资料的产品,在完成补充填报之前,不得继续生产、进口。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于化妆品原料报送码,特殊化妆品注册,化妆品备案,化妆品年报,化妆品申报,化妆品注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