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区别:
1、都不用交税,每年需缴固定的**年费。开曼公司费用比BVI公司费用高一些。
2、不同的上市地点,选择不同的注册地作为上市主体。
3、考虑当地法规的完备性,开曼更适合做海外基金的,银行的。
4、早期的VIE结构让BVI-Cayman的配套结构被中国的客户所熟悉,Cayman作为上市主体,BVI作为SPV。其实是可以搭配使用的。
5、BVI公司注册费用较低,股东保密性较强。更多情况用于海外税务规划,使得国际声誉低于开曼公司,难以作为海外上市的主体,同时也较难取得离岸银行账户。但由于其较强的税务筹划属性,经常会被用于与开曼公司一起,构成相互持股体系,达到海外上市及进行合理税务规划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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