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在有些时候是必须要办理好公证文件的!例如向内投资!
【中国香港公司公证的定义】 各国关于当地注册的公司的法律主体证明文件,各国的叫法不一,我国叫营业执照,中国香港叫注册证书。英美国家叫法人证明;其实都一样,就是指证明公司依照当地法律成立的证明文件,是一种资格证书。 在中国香港,对于中国香港公司而言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主要指以下文件: 1、注册证书CI,这是由中国香港注册处颁发的; 2、商业登记证BR,是由中国香港税务局颁发的; 3、董事股东文件NNC1或周年申报表NAR1。 中国香港公司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该中国香港公司已在中国香港进行了注册的相关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因为中国香港的公司无法通过公开网络资料查询是否已经在中国香港注册,无法证明该公司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进行律师公证,证明该公司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举个例子:我国的公司都有营业执照,一般在国家企业信用网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都可以查询到相关股东信息,注册信息,营业范围,基本可以知道这个公司的相关信息,但是假如中国香港公司以如果中国香港公司到国内投资或办理相关商业事务,无法证明该公司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有公正证明等相关文书来证明该公司的有效性,真实性。
那么中国香港公司投资内地公司需要办理哪些公证手续?
一、什么是中国香港公司公证?
中国香港律师公证是由中国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人民共和国**部转递**章的公证文书。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中国香港律师公证?
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部托付评判人对有关文件、现实或行动进行公证:
1、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中国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6、收养内地孩童;
7、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中国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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