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定期校正者:
凡用于制剂量测等事宜,以做为产品放行或向主管机关送件用之依据者,都属于这一类的仪器设备。
这些设备必须制订合理校正的计划,订立合理的校正周期,定期以标准品对这些仪器设备进行,并判断所得到的响应是否正常,加以记录。
而标准品的选定必须是可回溯的,在校正的动作完成之后,必须在这类仪器上贴上“校正标”,标上至少应具备以下资讯:最后一次校正日期、招待校正人员签名、目前校正之有效期限等。这一类的仪器在实验室中为数较多。
例如:HPLC、UV/VIS、FTIR、AA、旋光度计、天平、荧光光谱仪、自动滴定仪、崩散度计、磨损度计及烘箱等。
这些仪器必须按照既定的校正计划严格执行校正,若发现该仪器有偏离校正容许范围时,校正者应发出正式之通告,并循标准程序排除障碍。
二、使用前校正者:
本类仪器在使用之前由使用者进行校正,使用者需利用标准品或校正对照标准来核验这类仪器,并将仪器状况记录在实验室日记中,作为检品分析的资料之一。
此等仪器需贴有“使用前校正”的标签,值得一提的是,此类仪器设备有些亦需要做定期的校正,并且要有计划。
例如:IR、天平、PH计、总**碳分析仪及电导等都属于这类的仪器。
三、不需校正者:
在上述两类仪器设备之外,另一类是属于不需要校正的。
原因是这类仪器设备的用途不是用来产生数据,以供官方检送资料之用。
这些仪器所得之数据将不用在任何用途上,其机体上亦应贴上“不需校正”的标签,此类仪器包括:加热盘、磁搅拌盘、微波消化装置、印表机、振摇器、**音波水浴及涡漩搅拌器等。
河南鸿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注于洁净检测,设备3Q认证,洁净3Q认证,洁净环境检测,特殊食品检测,洁净厂房设备,生态环境检测,食品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