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成功追加执行公司股东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案,因被执行人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依法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被执行人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被申请人董xx、高xx作为被执行人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自然人股东,认缴出资额分别为95万元、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期限届满之日为2050年1月31日,目前均未出资。
律师代理当事人向申请追加被申请人董xx、高xx二人作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作出裁定:
1、追加董某某为被执行人,在95万元的范围内对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追加高某某为被执行人,在5万元的范围内对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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