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
(频率**过126KHZ以上的全部进行监督,有线**过9KHZ)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
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
1.自我验证(Verification):
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 留检
测,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数据。适用于自我验的设备包
括商用计算机、TV和FM的接收器及FCC Rule Part18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FCC认证方式-2
2.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ofConformity,简称:DOC)
设备负责方(一般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FCC*的合格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FCC有权要求负责方提交设备的样品或产品的数据。
只有获得了A2LA(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或NVLAP(美国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授权认可的实验室才能签发此类和DOC宣告。厂商才能在产品上标贴FCC标志,销往美国。主要产品:IT产品、
PC及PC周边设备。认证周期:1-2周
3.ID认证
FCC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或照片)及数据进行审核,如果符合FCC规则的要求则给设备授权一个FCCID号码。适用于的设备包括低电如无绳电话、自动门的遥控器、无线电遥控玩具和安全警报系统,Part15的故意性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的设备,Part18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自动变频接收器和**再生接收器,电视接口设备,以及家用电脑及其外设。
上述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证书)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增。针对这三种认证,FCC**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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