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资者以中国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中国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
以中国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仲裁,都有必要证明中国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国香港公司文件在国内使用是被当成境外文件在国内使用,要求提供中国香港公司律师公证文件,中国香港公司在国国外使用则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中国香港公司文件公证和认证范围:
中国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公司会议纪要,公司股东董事信息,公司股东董事在职证明,公司股东董事会议决议,资信证明,存续证明,委托书,授权书,协议书,合同书,产品证书,商标证书等
中国香港公司文件国内使用律师公证流程:
1、首先是委托中国香港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对公司文件进行真实性公证
2、其次把公证好之后的公司文件送往中国法律中国香港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中国香港的文书拿到中国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中国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中国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中国香港过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中国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中国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中国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
3.将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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