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中国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中国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实践中中国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中国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BR;
2、公司在中国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CI(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
3、公司在中国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AR1(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
其次,关于公**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
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言;
另外,根据中国香港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中国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中国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以上文件准备好后,需要将前述文件一并送交中国**部*的中国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相关的律师名单**部每年均有公告)进行公证再交由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前述文件只有在履行了这两个手续后方能在中国大陆地区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使用。
深圳市寰宇企业代理有限公司专注于中国香港公司注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