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委托办理公证文件的处理流程我们都懂!
中国香港**公证所需材料:
各个公证内容不同,所需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
1、个人委托书、公司委托(授权)书、公司资料证明书、公司董事会议决议证明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内地人士出国经济担保声明书、赠与等业务的公证;
2、内地人士做中国香港公证主要是为了成立中国香港公司办事处、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 具体是做公司主体资格认证,一般根据国内相关部门要求做中国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以及股东董事委任书的认证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中国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实践中中国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中国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
2、公司在中国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
3、公司在中国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
其次,关于公**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
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言;
另外,根据中国香港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中国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中国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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