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由于危险废物的不适当处置相继引发了一些危害性严重,后果持续时间长且难以彻底消除的污染事件,因此根据危害程度,将具有高度危害的危险废物,与产生量大但危害较小的其它废物区别开来并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对待是十分必要的。
针对当前危险废物的管理现实,我们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研究和提高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水平,解决和预防危险废物污染的发生。
从这一工作的紧迫性出发,按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可将废物分为以下三类:
针对那些属于Ⅰ类危害性大的特定废物流,选择一种安全彻底的处置方法需要考虑废物的性质、处理/处置后残余物的特性、所采用的方法的工业适用性,同时还要考虑经济、财政、操作及维修等因素,较终作出可行性评价。高温焚烧处理提供了一种较大程度消除危险废物的方法,并在有害成份处理的彻底性、排除物的减量化、对多种复杂**物的适应性等许多方面优于其它废物处置技术,是解决危险废物污染隐患的一种较有效途径。
高温焚烧实质上是一种热氧化过程,生成物为水蒸气、CO2、酸性气体产物、粉尘和不易再燃烧的固体残渣。决定危险废物焚烧完全性的较关键因素是温度、停留时间、湍流、供氧量和进料条件,较优焚烧条件是高温(根据废物不同一般为900℃~1300℃)、气体(气化危险废物)在焚烧装置中有足够停留时间(一般大于2秒)、良好湍流和过量的氧化 。一般,在焚烧装置中高温气态废物的足够停留时间和过量的氧气较易控制,湍流的产生可以通过科学的设计来实现,如使用切向风机和液体喷射器形成旋风式燃烧。保证了焚烧处置的较优条件,象PCBs这样的难分解物亦可完全有效地破坏。
作为较终处置过程,总体上说,如果危险废物含C、H、或O,则可以焚烧。据国外有关机构研究表明,适于焚烧的废物主要有:
在焚烧装置(焚烧炉)中加入适量空气、使危险废物在高温(一般远**过1000℃)环境下,通过足够时间的燃烧来分解和氧化有害成份。利用现代化操作和监控系统确保危险废物完全燃烧,且配备尾气/废水净化装置的焚烧装置对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置是十分有效的方法。目前,在国外许多类型的焚烧装置被广泛地应用,焚烧炉的类型一般有用于处理易燃液体废物的液体喷射焚烧炉;用于处理丙酮、正已烷、脂肪族酒精等废物的旋转式焚烧炉;用于石油和造纸工业废物污泥的流化床焚烧炉;用于**废物的多重焚烧炉和用于处理有毒化学工业废物的水泥炉等 。
信和(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注于低温磁化降解炉,农村垃圾处理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