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
法案主要对两类产品提出PFAS限制要求:
1:食品包装
法案规定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开始,禁止制造、销售、分销或分发使用故意添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的食品包装。
这些包装主要指于食品或饮料直接接触的包装或包装部件,比如纸类、塑料类、图层类等,金属和陶瓷等一般不含有PFAS的材料可能不是主要关注的对象。
2:消防泡沫
法案还规定从 2024 年 7 月 1 日开始,出于培训或测试目的制造、销售、提供销售、
分销或分发含有故意添加 PFAS 的 B 类消防泡沫均属违法。为训练或测试目的排放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
B 类消防泡沫也属违法,除非使用添加 PFAS 的 B 类消防泡沫是有效抑制石油火灾所必需的。
法案要求所禁止的B类消防泡沫的制造商必须在2023年1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夏威夷销售该产品的人有关要求。 生产、
销售或分销该法案所禁止的B类消防泡沫的制造商必须召回产该品,并向购买者进行补偿。
对于不含有PFAS 的B类消防泡沫制造商要提供符合性证书,证明产品符合要求。
美国加州65列入全氟壬酸(PFNA)及其盐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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