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中的设备的验收内容包括四大项:进场验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性能验收、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等环节。
一、设备进场时的现场验收情况
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场时,必须认真查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质检合格证、设备配置清单、设备手册等随机资料的原件,对进场的实物与随机文件资料逐一对照检查,查验其主要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如发现质量缺陷可找*三检测机构对缺陷鉴定,与设备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事宜。
二、设备性能验收
1、性能验收在一体化设备试运行结束且稳定运行30天以上时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供应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对一体化设备进行性能验收。
2、检验处理规模达到设计满负荷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否能稳定运行,计算并测试一体化设备各工艺环节的工艺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测污水处理厂(站)的进出水水量、水质,判断一体化设备的出水水质是否能达标排放。
4、计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电耗、药剂消耗等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及设计要求。
三、竣工验收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应结合整个污水处理项目统一进行,按**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各参与方及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联合进行。
四、环境保护验收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环境保护验收应结合整个污水处理项目统一进行,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和备案。
以上就是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验收要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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