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主要依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起草,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于2013年2月7日发布、2013年3月1日实施的。该规范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标准化对象,采用P-D-C-A过程方法控制,旨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要求,有效提高企业灵活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全面保护、并系统管理知识产权,促进企业的技术,改善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认证申请
1.请先确认您所在的组织是否已满足以下基本申请资质:
1)已按GB/T 29490-2013标准建立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且已有效实施运行至少三个月以上,并形成文件。
2)已完成至少一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或因合理原因,已完成内审且已整改完毕,将于近期完成管理评审)。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含建立体系年)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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