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的恢复方式有两种,如律师恢复、行政恢复。正常自己注销的只能律师恢复,被强行注销的有两种恢复方式。
行政方式:(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除名的中国香港公司,可申请恢复的方式为)
1、所有股东/董事均同意恢复中国香港公司。
2、在恢复中国香港公司前,需要补缴所有**罚款,包括:没有年审所产生的周年申报表罚款、商业登记证罚款以及其他**规定的其他费用。
3、在恢复中国香港公司时,除了提交历年的周年申报表表格和费用以外,还需要同时提交一份《本地公司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
4、如果该中国香港公司董事/股东**过两位(含两位)时,需要其他的董事/股东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给其中一位董事来签署相关的文件。
法律方式:(注销或清盘而解散的中国香港公司,可申请恢复注册方式为)
1、需要委托中国香港律师,向原诉讼法庭申请恢复中国香港公司。
2、当法院接到律师的陈述并调查后,会发出相关文件,在收到文件后才可去**提交相关资料和缴交费用。
3、以法律的方式恢复中国香港公司,**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恢复已注销的中国香港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中国香港公司基本资料(公司注册证书,较新的商业登记证,NNC1及较新的周年申报表、章程1本、印章一枚)。
2、注销中国香港公司时的注销文件。
3、股东董事身份证扫描件。
4、若需要恢复该公司的中国香港银行账户,还需要提供账户余额。
恢复一家已经注销的中国香港公司,一般需要3-5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公司问题繁杂的情况下,则需要9-11个月左右的时间。 通常向高等法院递交恢复申请的,则需要准备中国香港律师费、高等法院的出庭费、申请恢复公司产生的文件费用、以及补交年审费(若年审**期的还有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罚款费用等)。如果需要恢复注册的中国香港公司名已经被占用,需要将需要恢复的中国香港公司进行更名才能正常恢复。
另外一种情况下的公司重启,指该中国香港公司在公司无运营的情况下,主动向中国香港注册署递交了一份特别决议,申请公司不活动状态,则在该情况下公司等于暂停一切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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